我喜歡月亮,
我覺得她像我,
而她
就是我。
就因為正面的思想還沒被我參透,
所以尖銳的像把鐮刀似的。
會有那麼一天,
這把鐮刀會慢慢的胖起來,
越來越明亮,
越來越皎潔~
好像,
成了個大餅,而不是武器了!
如果你覺得,
我總是有層雲霧,讓你看不清處我本來樣貌,
那只是害羞罷了~
風吹一吹,
你呼一呼,
你看,是不是乾淨多了呢?
我說過了!
我很像月亮的~
她,等於我。
我喜歡月亮,
我覺得她像我,
而她
就是我。
就因為正面的思想還沒被我參透,
所以尖銳的像把鐮刀似的。
會有那麼一天,
這把鐮刀會慢慢的胖起來,
越來越明亮,
越來越皎潔~
好像,
成了個大餅,而不是武器了!
如果你覺得,
我總是有層雲霧,讓你看不清處我本來樣貌,
我說過了!
我很像月亮的~
她,等於我。
除了刻滿我二十歲人生的回憶和假掰文學外,
其他不是自責,就是滿滿強大的慾望.......
其中一篇,有幾段是這樣的:
「如果能夠看穿我那個嘻嘻哈哈偽裝的人,才是真正懂我的人!」
或者
「我嘲笑著,你就把我當成那種人也沒差!反正在我眼中,看不穿的人,只是個笨蛋!」
也有
「看不透我,不是我的問題,是你沒那個本事。」
二十幾歲寫給自己的文章,真的很二十幾歲的口氣。
快三十了,才發現不了解我的人,只是跟我不同個性而已,
搞不好對方也在他們的網誌上,嘲笑我是個不了解他們的笨蛋呢!
以前腦袋到底在裝什麼?
或許是孤單久了,被誤會慣了...才想要抒發吧~~
三十了,觀察自己很多事情開始不太計較了,
有也罷,無也無差,
雖然偶爾還是會心痛,還是會難過....
我想這些不成熟的情感表達,應該就是我三十歲的功課了吧!
等到四十歲的時候,回過頭來看看這些日誌,笑笑自己一下,也是挺好玩的~
不過真希望那個時候痞客邦部落格不會倒,或是被人合併之類的.....
(嗚~我以前的新聞台呀...)
我喜歡累積自己的故事,
故事的結局是好是壞,其實不太重要,
只要我們是在寫故事,
他,就是一件好事。
傷心的時候,我習慣躲起來。
一但被找到,我會放聲大哭~
噢~親愛的,那絕對不是難過,
是感謝有人在乎著我的存在。
憤怒的時候,我習慣反擊,
越是深愛的人,反擊就越大,
越是不深愛的人,我會變得非常溫馴~
噢~親愛的,
我該怎麼學會用輕柔、溫暖的方式讓你明白我有多愛你呢?
疼痛的時候,我會咒罵、會哭、更會笑,
有幾天躲起來足不出戶,
好幾天哈哈大笑的逗人開心~
疼痛是我與人互動最失調的狀態...
但是親愛的~請你不要為我心疼,
你的心疼,將會是我最不捨的一部份。
不過親愛的,請你替我加油!
因為這一路的疼痛,已經讓我變得如此堅強!
相信我再披上勇敢的那一天,
請你一定要讓我站在你的前面,
讓我幫你檔去所有的風雨,也足夠讓我終於,可以勇敢的吻你~
我不想變得世故!
因為我被教育成不要對這個世界妥協,不要變成世故的人。
而這世界和人,
連曾經叫我不要世故的那個人,
世故得可厲害了咧......
差不多快忘了,戀愛到底是什麼樣的感覺了!我說。
大剛哥哥問,
你記得上一個,你和他靈魂碰靈魂的感覺嗎?
我想了一分鐘,
對了~靈魂碰靈魂呀.....我也曾經有過啊.....
有些的觸碰是單向的,
他碰得到我,但我碰不到他,
又或者是他很想摸到,但他怎樣都摸碰不到,
也許是我摸得到他,但對方一點都不想被我觸碰...
最單純的愛情,
不就是我可以碰得到他,他也碰得到我,
我們彼此觸碰著彼此的靈魂,
疼惜著、溫暖著、包容著,
這種觸碰,說難不難,說簡單也不簡單,
需要同時的欣賞、同時的卸下心房、同時的尊重、同時的...掏出自己最溫暖、也最不想被看到的地方,
這種愛情,
跟「我事事幫你打理好,照顧你,帶你出去玩」的那種愛情比較之下,或許太抽象、也太夢幻了些!
這種現實的愛情,是很安定,完全不用考慮後半輩子,
但在女人的心中,至少我這種女人的心中,
是完全激盪不起任何火花的。
還是得談場戀愛呀.......
還是要那種靈魂碰靈魂那種戀愛呀~
會不會太難了呢?
總是會吵吵鬧鬧的,
總是有大小不斷的事情,
總是會有憤怒,然後最終還是會化成感動的淚水....
這,就是家。
我喜歡回家充電,
和爸爸說說以前的故事、欺負媽媽、跟老哥感性和打屁哈拉,
然後全家人再一起欺負媽媽!XDD
但當工作忙碌的時候,
我會變得焦躁不安,
沒有家人的陪伴,就等於沒有充電的電池一樣,
耐性不見了、成熟不見了、體諒也不見了!
應該是個很難出國念書的那種孩子吧,
離不開媽媽的嘮叨,
放不下爸爸的脆弱,
想聽著哥哥的嘴賤....
但五年前的我,可是巴不得逃離他們的身邊,最好遠到國外,永遠不要回來了....
今天和大剛哥哥還有老哥聊了一整晚的天,
我跟哥哥們說,
早期剛租房子的時候,很想要租在橋附近的房子,但很難租得到,因為都太貴了!
早上起床會燃香,每天固定都會打電動,
彈吉他的時候都會彈到「風吹著我像流雲一般,古老的我也只好去流浪...」這首歌。
想租在橋附近,是因為我們的老家旁邊有一座橋,
哥哥小時候教我怎麼打電動,我只是靠著這個動作來想著他,
媽媽早起拜佛點香,而我燃香的目的,也只是想著媽媽,
至於那首歌,是爸爸第一首教我唱的流行歌曲,也是爸爸追媽媽,跑去學吉他的第一首歌....
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
我家也有,
但這本經要很慢、很溫柔、用很多的心,才能把他稍微好好的念完...
我好愛我的家人,
更感謝我有這樣的家人,
雖然吵鬧,雖然還是有解決不了的問題,
但,這就是家!
有生命、又溫暖的我的家。
南:「妳最近公主病很嚴重,什麼毛病呀?」
穎:「不知道被誰傳染了....」
南:「好呀!好呀!再怪人嘛!病得不清耶妳...」
穎:「我想是最近壓力太大,所以才會比較任性吧...」
南:「妳愛怎麼說就怎麼說,反正千錯萬錯,永遠不是妳的錯!噢~對了!這好像就是公主病的徵兆嘛!」
穎:「妳什麼毛病咧妳?帶什麼刺呀?我是殺了多少人的混蛋啊?有必要這樣被你罵唷?」
南:「妳是高貴的公主,誰敢罵妳呀!對不起~公主,小的知錯囉...」
穎:「妳根本擺明吵架嘛!沒什麼聊天的必要,反正妳也不是來解決我的問題的。」
南:「又不是妳的錯,解決什麼呢?應該是叫那個人去吃屎吧!小公主~~~~~」
穎:「........沒事找事做,太無聊了妳!」
有人說,無名指是所有手指頭第二長,並且和中指長度很接近的人,有人格分裂的傾向...
而我的無名指不但第二長,還只跟中指差五公分左右~
如果真的有兩個我,
那麼一個一定是混蛋,
另一個就是有公主病!
都不是什麼好貨色呀....可惡!